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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降薪,老板不可任性!

来源:滃江招聘网 时间:2017-03-31 作者:liuyuwen 浏览量:

小明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抽成另计。

但好景不长,3个月后,小明接到了人事部一纸通知:



因公司行政管理部缺人,现将小明调往行政管理部任职行政文员,月工资降为3000元。


这简直就是晴!天!霹!雳!

小明马上跑去找到人事经理,恳求不要将他调岗降薪。

人事经理回复:因公司行政管理部的李MM去生孩子,人事经理觉得小明最适合这个岗位,故对小明进行调岗。等到李MM生孩子回来后,小明就能回到原来的岗位上去了。

至于降薪,那是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规定来的。原来行政文员的月工资是3000元,所以小明的月工资也只能是3000元。

小明想跳槽,却担心难以再找到一份好工作!而且,李MM生完孩子后,他还能不能回到原来的岗位,这一切都是未知!有人能给他支个招吗?


专家解答


用人单位调岗降薪不可任性法律规定中,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况一般有三种:一是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调整二是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三是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调整。除此以外的调岗调薪,均应认定为劳动合同的单方面变更,用人单位应当举证证明其对员工进行调岗调薪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
本案中,劳动者被调岗降薪,公司未与其协商一致,也无法举证证明有不胜任岗位情形。公司行政管理部缺人,并非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单方面的调岗降薪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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