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512863898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劳动法苑

职工因见义勇为受伤,算工伤吗?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时间:2022-09-28 作者:中国劳动保障报 浏览量:

职工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受伤

算工伤吗?

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图片


1


案情回顾


李某是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某日,李某在乘坐公交汽车上班途中,发现有两名不法人员行窃,遂上前制止,后在司乘人员和其他乘客的协助下将两人制服并移送警方。李某在与不法人员扭打过程中摔倒致左手骨折。事后相关部门认定李某的行为属见义勇为并给予表彰。


李某向当地人社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当地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食品公司不认可李某为工伤,以其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非因工作原因受伤为由提出质疑,申请行政复议。



2


处理结果


经审理,复议机关维持了工伤认定决定。



3


案件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该法条规定,只要职工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而受到伤害的,即应当视同为工伤。见义勇为是指为了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因此,见义勇为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故职工因见义勇为受到伤害的,应视同工伤。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客服服务热线
07512863898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滃江人力资源 粤ICP备16011072号 粤公网安备44022902440304号

地址:广东省翁源县文化路158号 EMAIL:3055650574@qq.com

ICP经营许可证:粤B2-20210498 人力资源证: 粤职许可证字20150001号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