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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韶关失业保险金调至每月1089元!

来源:滃江招聘网 时间:2018-07-23 作者:滃江招聘网 浏览量: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2的规定从本月起全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依据2015年我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韶关执行的是第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210/按此计算失业保险金将由968/月提高到1089/增加了121/增幅为12.5%!

【领取失业金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具备申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个人或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a.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b.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c.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d.已办理停保手续的;

e.无缴纳失业保险欠费记录(如有欠费的应补缴到账后方可办理);

f.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g.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

三、实施机关

韶关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翁源分局

四、办理条件

设立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必要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4、已办理停保手续的;5、无缴纳失业保险欠费记录(如有欠费的应补缴到账后方可办理)。6、在法定劳动年龄内;7、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不予办理的情形:

不符合条件的。





五、办理收费:不收费。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社保翁源分局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核发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即时受理,次月发放。

七、办理地址

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二路255号社保翁源分局二楼服务大厅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核发股,邮编:512600

八、联系电话:0751-281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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